疫情当前互相谅解 两案撤诉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0-02-11 09:37    已浏览:518    作者:徐忠婵    来源:廉江市人民法院

2月11日,廉江法院民一庭法官潘玉霞一天里就收到了两份撤诉申请书。昔日因金钱纠纷撕破脸皮的“好友”,为何肯主动撤诉了呢?这背后既有法院人的真诚劝说,也有当事人对法院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月11日上午,潘玉霞的法官助理陈暖丽一大早来到了办公室,马上着手跟进手头的民事案件审理工作。原告陈某某与被告罗某某合伙做鸭苗生意,但罗某某收到鸭苗的钱财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付属于陈某某的2万多元,陈某某追偿无果,只能起诉到廉江法院。春节前夕,潘玉霞审判团队曾向被告罗某某邮寄诉状、传票等应诉手续的邮件被退回,又通过电话等各种方式都联系不上被告,导致该案年前未能顺利开庭。陈暖丽再次拿起这起案件,与原告陈某某电话联系,说明了应诉材料无法送达到被告手中的特殊情况,只能公告送达,但公告送达就必须要到被告所在的村委会开证明,因为疫情的非常时期,该村委会已经禁止外来人员进村,法官进不去村委会开证明。因为这起案件立的是简易程序,如果公告送达又必须转普通程序,那陈某某又要补交诉讼费。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特殊时期,为了避免人员流动,希望陈某某能理解法院工作,撤回起诉。

陈某某表示理解陈暖丽的劝说,同时也明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愿意先放下自己的小矛盾,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同意撤回起诉,并嘱咐法院干警们要注意身体。

在当天,另一起案件的原告梁某某也同意撤诉。

“滴滴”的微信提醒声,原告梁某某同意了潘玉霞法官的微信添加好友申请。潘玉霞马上发信息:“你好,我年龄应该比你大,你可以叫我霞姐”。梁某某马上回复:“霞姐,你好”。这是一起什么民事纠纷呢?原来被告梁某裕因经营需要,于2017年7月向原告梁某某借款现金人民币1.5万元,但借款期满后,被告不但不偿还借款,还躲避原告。原告不得不起诉到廉江法院。该起案件无法继续进行的问题也是无法送达应诉材料。陈暖丽同样是通过电话联系了原告,诚恳地向原告阐明特殊情况的时候,原告梁某某爽快同意撤诉。

疫情袭来,谁也无法置身事外。两起民事案件的撤诉,看似是很普通的诉讼行为,但是传递出的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对抗击疫情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