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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微信预定口罩并付款后,微信却被拉黑了。口罩没见影,钱也没了,原来这是犯罪分子在空口套钱财,必须严惩不贷!2月24日下午,廉江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被告人谭某某因在QQ群谎称有口罩出售骗取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廉江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28日,被告人谭某某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民众对口罩的迫切需求的心理,通过互联网在QQ群内发布虚假的可低价订购KN95型号口罩、普通医疗一次性口罩的信息。被害人王某某信以为真,遂通过微信联系被告人谭某某求购KN95型号口罩和普通医疗一次性口罩一批,并根据被告人谭某某的要求,利用微信两次向被告人谭某某转账共3500元人民币。被告人谭某某骗得被害人王某某转账的钱后即通过银行提现,后用于网络赌博输光。
廉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谭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骗取他人财物,应从重处罚;被告人谭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因此作出以上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谭某某服判,表示不上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廉江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及两高两部相关规定,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因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廉江法院采用三方会审远程视频方式审理案件,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法官提醒:疫情期间,不可轻信微信、QQ、抖音等网络自媒体上发布的口罩销售信息,购买口罩需通过当地政府发布的正规渠道有序购买。那些借疫情发财的犯罪分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采取捏造事实,空口套钱财,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