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执捶:运用刑事速裁程序跑出办案新速度
发布时间:2020-05-29 10:06    已浏览:442    作者:徐忠婵    来源:廉江市人民法院

“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某目无国法,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林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0年5月22日上午,廉江法院代院长陈梦敦集中开庭审理5起醉驾刑事案,从开庭到宣判不到一小时,就全部审结。5名被告人依法分别被判处拘役并处罚款。廉江检察院代检察长林吴兴出庭支持公诉,廉江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和交警大队共派出36名干警观摩庭审。

 由于这五起案件案情简单明了,犯罪事实清楚,法官在征得各被告人同意后,决定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省去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进行快速审理,做到简案快判,节约了司法资源。这5起案件,从法院立案到审结,仅用3天时间,跑出了办案新速度。

 此前,廉江法院与廉江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调,针对危险驾驶罪、抢夺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这四类罪行,统一量刑意见,加大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力度,做到案件快立快审快判,提高司法效率,推动刑事审判提质增效。

 法官说法:

 刑事速裁程序是《刑事诉讼法》重大修改内容之一,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之外的另外一种全新刑事案件审判模式。速裁程序有利于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