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好邻居赛金宝”,可是邻里一旦产生矛盾,处置不好,很可能导致语言甚至肢体冲突,还存在引发民转刑的隐患。近日,廉江法院调解执结一起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案,及时化解了邻里矛盾。
劳某寿和劳某仔两家房屋相邻,劳某仔在修建房屋后,将门口地坪填高作平台使用,且用混泥土铺上加固,改变原来地形地貌,造成道路通行受障碍。住在相邻的劳某寿反应特别激烈,要求劳某仔拆除障碍无果后,多次向村委、镇驻队工作组反映情况,后经镇驻队工作组及村委会联合调解,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调解协议书,由劳某仔自行拆除占用村中道路的铁柱和杂物,房屋一楼东南角平台缩回至主屋1米,正南方向缩回至1.75米和大门至2.15米,并按照村中规划,将东边档主墙缩为至主墙0.4米。协议签订后,劳某仔只是自行拆除了铁柱,并没有履行其他协议内容。劳某寿最后将劳某仔起诉至廉江法院。经法院判决,《调解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应按协议执行。
2020年2月25日,劳某寿申请强制执行。廉江法院承办法官邹晨晖到实地考察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相邻而居,矛盾激化严重,希望可以通过柔情执法的手段,帮助他们化解矛盾。在村民委员会的帮助下,邹晨晖法官多次深入劳某仔和劳某寿家中做其思想工作,因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并引起村民围观,还曾两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协商,向劳某仔一再释明利害关系,最后劳某仔被邹晨晖法官的耐心真诚打动,承诺会尽快自行履行判决内容。
8月25日下午,该院执行局局长李锦海亲自带领执行局部分干警再次来到该村实地查看,确认判决内容履行完毕,一起棘手的相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