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万平方米的涂料厂已被规划拟建廉江市文化活动中心,却因租赁合同纠纷,被执行人迟迟不搬迁导致项目无法推进。11月11日上午,廉江法院双案攻坚,找到执行突破口,说服被执行人快速腾空厂房,顺利将涉案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助力廉江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建设。
被执行人张某某于2001年开始租用原廉江市农机局的农机学校(现变更为廉江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厂房经营涂料厂,且自2006年起租约逾期后,再没有支付租金。因廉江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需要,租用的场地将由廉江市政府统一处置,农业农村局需回收租赁场地,经多次催促被执行人搬离场所并交回无果,遂向廉江法院起诉。法院于2020年5月作出民事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合同,限张某某支付租金93万元给廉江市农业农村局,并限期搬离租用场地,并将场地及房屋交给廉江市农业农村局使用。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依然不主动履行判决内容,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涉案的场所拟建设廉江市文化活动中心,且是省重点督查项目,因被执行人张某某迟迟不搬迁,导致项目一直无法开展。如何迅速妥善执结该案件成了法院的重要事项。
廉江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到涉案涂料厂查看,发现场地面积大,仓库较多,机器较重,且堆积大量的粉尘类货物,如强制搬迁,不但工程量大,还会因为天气干燥,引起火灾等风险。
廉江法院院长陈梦敦及执行局局长李锦海经了解,张某某曾因民间借贷纠纷向廉江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廉江农业农村局偿还欠款及利息400多万元,但因被告无财产可执行,案件迟迟未得到执结。法院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政府将所欠欠款全部打进法院专用账户。法院再次告知张某某,法院已帮其追回另外一案的欠款,请自觉迅速履行判决内容。但张某某因想继续占用土地,依然不肯搬迁。
法院多次积极做张某某思想工作,耐心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告知被执行人张某某,如果法院强制搬迁,产生的搬迁费用将在他的欠款里扣除,还会因为不履行裁判文书内容而作出的罚款,也会在欠款里扣除,而且法院指定搬迁到其他地方放置,张某某一样还要自己再搬迁一次。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张某某自己找到新的安置地方,自己完成搬迁工作。
张某某思量再三后,决定自己搬迁。11月10日,是法院给予被执行人最后一天限期的搬迁时间,该院院长陈梦敦和执行局局长李锦海亲自到现场监督搬迁工作,并现场叮嘱拆迁工人,提前做好安全措施,保证拆迁工作安全作业、不破坏周围群众财产。
11月11日上午八点,廉江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整齐列队,整装待发。随着陈梦敦院长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前往涉案涂料厂区。在廉江市委市政府、政法委、城南街道办等部门及公安民警配合下,执行干警对厂房无死角进行排查,确定财产全部清空、无人员逗留的情况下,拉起警戒线,完成厂房交付工作,整个执法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廉江市江维峰副市长亲自到现场指导监督执行工作。紧接着,政府部门提前准备的工程队伍进场,进行厂房拆迁,拟建的文化活动中心正式动工。至此,该案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