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道长”做法事可改运,结果把自己改进了牢狱
发布时间:2021-02-07 09:38    已浏览:1419    作者:徐忠婵 审核:杨方宁    来源:廉江市人民法院

“道长”法力无边,可以挽回感情、超度婴灵、增加财运?

这些带着些许神秘色彩的说法,实质是为了骗取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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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廉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冒充“道长”做“法事”能改变被害人命运的诈骗案,被告人邓某某、林某某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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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至8月期间,邓某勇(在逃)创办“广东巅峰创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用于诈骗,并先后雇佣被告人邓某某、林某某等人作为微信客服以虚假做法事的方式诈骗众多被害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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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某某等人在网络上散布虚构的“玄墨道长”“陈涵易道长”法力无边,可以挽回感情、超度婴灵、增加财运,欺骗一些家庭不和、感情不顺、财运不佳的男女主动添加“玄墨道长”“陈涵易道长”微信号咨询后 ,被告人邓某某、林某某及其他同伙就根据事先安排好的剧本,通过事先注册的“xms1088”“xms1066”“ xms1099”“lingkong088”等微信号,以“玄墨道长”或者“陈涵易道长”的身份,分别与被害人进行沟通,骗取被害人将本人相片、个人相关的资料发到“玄墨道长”或者“陈涵易道长”微信号上,以及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主动付款给被告人邓某某、林某某等人做所谓“挽回感情、超度婴灵、增加财运”的法事。被告人邓某某、林某某等人收到被害人的付款后,在租房里的虚假法堂上摆放客户提供的电子照片,然后拍摄照片和视频发给被害人,谎称已经为客户做过法事,并将从淘宝上购买来普通饰品谎称是开过光的圣物寄给被害人,从中骗取被害人的钱财。

 被告人邓某某自2017年4月份起受雇进入公司参与诈骗作案。经统计,邓某某与同伙一起参与骗取被害人财物共81.37万元人民币。被告人林某某自2017年6月15日起受雇进入公司参与诈骗作案。经统计,骗取被害人财物共53.83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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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受雇参加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通过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因此,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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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所谓“做法事可改命运”,实则是诈骗团伙提前准备好的剧本,利用被害人消灾祈福或想转运的心理,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人的命运是要靠个人努力改变,封建迷信不可信,千万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