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方便当事人 廉江法院法官这样做
发布时间:2021-04-10 09:38    已浏览:844    作者:徐忠婵 审核:杨方宁    来源:廉江市人民法院

“陈梦敦院长,感谢贵院在您的领导下培养了像潘玉霞这样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法官......”4月8日上午,廉江法院陈梦敦院长和潘玉霞法官收到异地寄来的锦旗和表扬信。送锦旗和表扬信的是一起合同纠纷案的原告石某某的代理人。

 原告石某某与被告广州某公司、黄某某共同经营快闪项目,原告石某某支付了保证金35万元,并且一直有参与该项目经营管理。在合作过程中,因原、被告双方经营理念、思维方式存在较大差距,原告表示要退出该项目,被告没有异议,但原告因自身资金紧张要求被告返还保证金,被告一直推诿,原告遂起诉到廉江法院。

 廉江法院民一庭潘玉霞审判团队受理该案后,考虑双方当事人均在广州、深圳等地,当时正值春节期间,交通拥挤,又是新冠肺炎疫情紧张时期,潘玉霞法官说服了原告组建微信群,把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拉进微信群,潘玉霞法官建议通过微信群视频连线调解。由于当事人均在晚上八九点钟才能同时在线,潘玉霞法官利用休息时间,耐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视频调解,确定当事人身份、代理人代理权限,确定调解协议内容。在潘玉霞法官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原告同意两被告分两期退回保证金,第一期是在2021年2月5日前退回20万元人民币给原告,第二期是在2021年5月31日前退回15万元人民币给原告。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潘玉霞法官事后又多次主动跟踪履约情况,被告被潘玉霞法官公正、高效、热忱、仔细的敬业精神感动,提前履行了协议内容。原告的代理人向廉江法院院长和潘玉霞法官寄上锦旗及表扬信,肯定了潘玉霞法官秉公正、务实事、求和谐的工作态度,也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尊重,在较短的时间内定纷止争,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