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廉江法院与廉江检察院在廉江市高桥红树林保护区联合发布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令》并现场树牌进行公告。这是廉江法检创新生态司法保护的又一有力举措。
高桥红树林保护区是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主要核心区,是我国内陆现存连片面积最大的红树林带,红树林内有鹰类、鹭类、鸥类、鸻鹬类等鸟类300多种,是野生鸟类的重要栖息地、繁衍地,更是全球候鸟迁徙的重要觅食地和中转地。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近年来,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依然多发,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环境是大自然赋予人类宝贵的可持续资源之一,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廉江市法检两院联合发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令》,明令禁止在红树林保护区内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和捡拾鸟蛋、捉雏、毁巢等行为;禁止在红树林保护区内以鸣笛、追赶等方式惊吓鸟类,干扰鸟类觅食、繁殖;在鸟类迁徙期、繁殖期,禁止在红树林保护区内从事影响鸟类栖息、繁殖的活动;禁止在红树林保护区内放生外来物种等行为,最大程度上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伤害。
近年来,廉江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涉生态资源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并作出湛江首例“以劳代偿”刑附公益诉讼案,通过“以劳代偿”,让生态“破坏者”变“守护者”,让破坏生态的被告人用劳务代偿方式承担起守护红树林的责任。公开发布多起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例,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成立高桥红树林巡回法庭,做到涉红树林保护区纠纷随叫随到,实现“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多次通过航拍勘测高桥红树林片区,及时掌握红树林生长、破坏、污染等情况。先后到高桥红树林开展各类环境保护宣传活动10多场,发放各类环保宣传资料近2000册,发布各类环境保护典型案例11件,引导群众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增强环保意识,共同呵护着南海之滨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