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执行”显成效 快速执结三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4-07-22 16:37    已浏览:1418    作者:徐忠婵

 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但冯某等三人在买房过程中却遭遇了烦心事,在支付购房款后,却遭到房地产迟迟不交付房屋,购房款亦未退还。近日,廉江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指定交叉执行工作部署,快速执结三起指定交叉执行案件,用实际行动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6月,冯某等三人先后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认购该公司开发的位于遂溪县某小区商品房各一套。合同签订后,冯某等三人支付了首期购房款,并通过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了余款。后某房地产公司并没有按时交付房屋,经向相关政府部门了解,房屋尚未完工验收,某房地产公司亦未退还购房款,冯某等三人遂将某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某房地产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法院经审理,判决某房地产公司返还冯某等三人逾期交房违约金1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因某房地产公司未履行,冯某等三人向遂溪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遂溪法院发现某房地产公司在廉江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提高执行效率,经遂溪法院提出申请,湛江中院依法作出裁定,将该案指定由廉江法院执行。廉江法院受理后,依法冻结某房地产公司银行账户,执行干警多次对某房地产公司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如实履行生效判决的相应法律后果。几经周折,最终某房地产公司向冯某等三人支付了12万违约金,该案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实现了实质化解,取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廉江法院今年以来,交叉执行案件共11件,执行完毕9件,通过交叉执行进一步解决实践中的执行难题,把交叉执行作为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的切入点,以此破解执行难,实现公平正义,有效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