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团总支部获“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等多项表彰
发布时间:2013-05-10 09:38 已浏览:1415 作者:研究室 来源:廉江市人民法院
近日,我院团总支部分别被授予“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湛江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标兵”称号,成为今年廉江市唯一获得此两项殊荣团总支部集体。同时,研究室被命名为“廉江市青年文明号”,徐锋获得“廉江市优秀团总支部书记”称号,余景新获得“廉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汤倩获得“廉江市青年岗位能手”和“廉江市优秀团员”称号。
该团总支部自2011年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作用”的四有要求,坚持以“服务审判、服务青年、服务大局、服务社会”为目标,不断拓展学习实践载体,增强服务能力,丰富服务手段,扩大服务范围,将青年培养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鼓励青年干警立足本职岗位,开拓创新,司法为民,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创先争优活动氛围。通过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法制宣传、技能练兵等活动,增强了青年干警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丰富了广大青年干警的文化生活,充分发挥了团组织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为推动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共青团工作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院团总支(单位和个人)连年获得团市委等部门的表彰和肯定。2012年,院团总支获得“湛江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荣誉称号,办公室被命名为“湛江市青年文明号”,刑事审判庭被命名为“廉江市青年文明号”,徐小新获得“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徐锋获得“廉江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廉江市人民法院研究室 20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