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水同志先进事迹系列报道
发布时间:2013-05-22 10:31 已浏览:1752 作者:研究室 来源:廉江市人民法院
罗水,男,汉族,中共党员,学历本科,现任廉江市人民法院塘蓬法庭庭长。1986年参加工作,先后在红江农场中学教师,在廉江县人口普查办、供销合作社、土产公司担任秘书职务,1995年起至今在廉江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庭长职务。
2010年起罗水同志被任命为塘蓬人民法庭庭长,负责塘蓬镇、长山镇、和寮镇、东升农场和长山农场三镇二场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由于法庭管辖面积大、范围广、案件数量多,为了能够积极稳妥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在工作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热情的服务态度认真审理每一起民事案件,并注重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所审理的各类民事案件中,无上诉,无申诉,无上访。
罗水同志2010年被廉江市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办案突击手”三等奖,“办案调解能手”二等奖,“优秀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