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总是给人一种威严的感觉,而现年55岁的徐国喜同志无论是从眼神,从表情,乃至说话的语气,给人的感觉却是温文儒雅,如沐春风。他在1982年开始参加工作,199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30年来,他谦虚好学,兢兢业业,勤奋工作,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用实际行动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在平凡的法警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从警以来他9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6次被评为优秀党员,2006年以来几乎每年年度考核均评为优秀等级,2009年荣立三等功。
爱岗敬业 任劳任怨
徐国喜同志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他所忠爱的法警事业中。在工作和家庭之间出现矛盾时,他总能够顾全大局,处处以工作为重,尽职尽责完成各项任务,在法警岗位上奉献着一名司法工作者的力量、才智和忠诚。今年7月18日至20日,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首次在湛江举行,湛江中院决定抽调我院部分警力前往参加安保工作,以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在我院抽调人员存在困难与家中母亲患病急需家人护理的两难选择中,徐国喜同志毅然选择了随队出发至湛江执行安保任务。在得知母亲病情危急后,虽然非常担心母亲,但为了不让领导分心,他选择了默默承受,没有向领导反映情况。7月19日晚上得知母亲辞世,也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
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徐国喜同志始终把服务审判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提押、看管人犯、警卫法庭、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中,他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心,坚决做到提押“严手续”,押解“严监视”,庭审“严纪律”,羁押“严看守”,警卫“严安检”。2010年3月至5月,在协助行政庭审理备受关注的“黄焕明等748人诉廉江市人民政府及第三人上县村委会土地行政登记纠纷案”中,他多次随行政庭前往实地开展调查取证、核实以及调解工作,往返十余次,每次都是风里来雨里去,任劳任怨。在庭审过程中,由于旁听群众人数众多,原被告双方在庭上容易产生磨擦,处理不好将容易激化矛盾。面对较为激动的当事人,他凭着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对当事人一次又一次地耐心劝说,使双方冷静听审,使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
恪尽职守 不惧危难
在警务活动中,每当遇到突发事件,徐国喜同志总是临危不惧冲在最前面,妥善处置一起起有可能危害当事人人身安全的突发事件。2011年8月5日,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双方情绪异常激动,在庭审中大打出手,徐国喜同志及时上前制止,并耐心地做双方思想工作。但由于积怨太深,女方家属态度恶劣,并已召集50多人在法院门口,准备等原告走出法院大门后狠狠地教训原告一顿。为避免原告的人身安全受到侵害,防止矛盾激化,院领导决定安排警车将原告送离法院。徐国喜同志第一个向领导请战,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暴力冲突,他将危险置之度外,一面坚持对被告方说服教育,一面与他们巧妙周璇,最终顺利将原告送至湛江海田车站乘车。看着原告安全的坐上车离去,他才放心返回廉江。
司法警察除了日常警务活动外,还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协助有关案件的执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得到实现。在一次次的强制执行、查封、扣押行动中,徐国喜同志多次受到有关人员的威胁,有的甚至扬言要报复,但他没有一次畏惧退缩,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毫无怨言。
严于律己 率先垂范
“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才能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徐国喜同志总是这样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他从未放松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法警必须具备良好的体能、特殊的技能和强有力的战斗力。徐国喜同志每年都积极参加支队和大队组织的警务技能训练。训练时,五十多岁的他依然坚持同二十多岁的年轻队员一起练队列、练体能一丝不苟,练擒敌、练射击招招规范。平时他自己也不放松体能、押解、看管、值庭等科目的业务技能训练,力求动作规范,形象威武,纪律严明。
近年来,由于工作劳累,徐国喜同志身体状况一直不好,但他始终以工作为重,从没有因自身的身体影响工作。今年的6月3日至8日,37名被告人欺行霸市、行凶杀人一案在湛江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徐国喜同志在接到湛江中院的调警令后,不顾自己有病在身,欣然受命,前往参加庭审安保工作。在庭审期间,他与其他同志坚持站在第一线,早起晚归,随叫随到,充分发挥了一个老同志的模范带头作用。2009年以来,他共参加刑事案件庭审1000余次,提押人犯1500余人次,参加民事、行政、审监案件庭审210余次,协助执行案件320多件,送达法律文书450多份,处理突发事件30余次,化解群众闹事60余次,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件,也从未出现过其它差错,为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忠诚为民 甘于奉献
徐国喜同志不仅有能打能拼的铮铮铁骨,还有对人民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片片柔情。看到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他怜悯之情油然而生,总会主动上前搀扶协助。在值班室值班时经常会遇到前来咨询的群众和信访当事人,他总是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他深知“良言一句三冬暖”的道理,因此对来访者从不恶语相向;对于有困难的群众,则尽力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有时,看到困难的当事人,给一点路费对他来说是常有的事;钱虽不多,却表达了一个司法警察的爱民之情。他说,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想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和谐社会的司法文明和人性关怀。在值勤和协助办案时,他经常会遇到方方面面的人找他说情,但他始终坚持坚持秉公办事,从不接受说情送礼,用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称赞,生动实践了作为一名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
多年来,徐国喜同志在严格执法、秉公办事的同时,更以亲民、爱民、为民情怀树立了法警的崇高形象。他总能在群众最需要时出现,并及时解决群众困难,在工作中如此,在生活中更是如此。2011年10月26日,他吃完午饭后到楼下散步,打开门突然发现对面二楼邻居的房子着火并已经冒出大量的浓烟,如果火势没得到有效控制,后果将不堪设想。发现邻居不在,他一边拨打119,一边通知楼上居民赶紧疏散,并迅速将电源的总开关关掉。报警后,他立即叫人到路口及时指引消防车赶到火灾现场,而他留在现场利用附近现有条件先行救火,及时阻止了火灾的进一步蔓延。当邻居对他表示感谢时,他毫不犹豫地说“作为一名司法警察,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是我的职责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