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用法、学法、爱法——法律“四剑”成长好法官
发布时间:2013-05-22 10:44    已浏览:1688    作者:研究室    来源:廉江市人民法院

徐小新,男,198112月出生,共产党员,本科学历,2004年进入廉江市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现任廉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从事法院工作第一线,徐小新同志始终坚持用知识武装头脑、用实践指导学习。八年多来,他坚持守法、用法、学法、爱法,以守法的坚定促进社会公正公平,以用法的巧妙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学法的渴望不断长知识增才干,以爱法的激情燃烧理想的天地。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三年多,他个人共审理的刑事案件300多件,其中2012年全年个人办理的案件就有136件。他的勤恳苦干领导看在眼里,他的公正为民老百姓记在心里。2008年,该名同志被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1年被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评为“湛江市青年岗位能手”,2012年被湛江市总工会授予“湛江市五一劳动奖章”、被团省委评为“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被湛江市中级法院评为首届“十佳法官”。除此之外,还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办案调解能手”、“办案突击手”,等等。

 

坚决守法、严肃执法,法律“利剑”断公平

 

“一原则一决心一理念”,是徐小新同志办理案件所坚持的三个信念准则。“一原则”即“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法律为准绳,坚决做到不枉不纵,不偏不倚,当轻则轻,当重则重2012年,他个人办理的刑事案件136198人,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结案率100% “一决心”即“不能因自己的一丝疏忽而办错一件案子”的决心,正是这股认真、细致劲儿,使得他审结的案子至今为止无一超审限案件,更没办过一件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一理念”就是“什么大也不如法律大,任何时候都要对法律负责”的理念,当遇到亲朋戚友和当事人家属求他“轻判”、“网开一面”时,他始终坚持这一理念不动摇,不让自己出现不廉洁行为影响案件质量,不让司法公正成为一句空话,坚决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在审理被告人黎某非法买卖弹药一案中,黎某的家属千方百计找人说情,希望法院以“证据不充足”为由判决黎某无罪,但徐小新心中只有法律,决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能放纵一个坏人。为了办好该案,他与庭长多次向主管院长汇报情况,两次向湛江请示,最后经审理,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依法公正地对黎某作出了“有期徒刑十年”的判决。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犯罪分子中的主犯、累犯,他敢于出重拳、使“利剑”,做到不手软、不放松。但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他也敢于向领导汇报,还被告人一个清白。例如,在审理被告人庞某故意伤害一案中,徐小新同志接到案件后,经过认真仔细阅卷,发现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庞某故意伤害罪的证据疑点较多,经过向领导汇报并与公诉机关沟通,最后公诉机关依法撤回了对被告人庞某的起诉。

 

巧妙用法、化解矛盾,法律“闪剑”护和平

 

2012年,徐小新同志共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1件,调解结案的7件,调撤率64%。为什么会取得这么良好的效果呢?徐小新同志认为,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实事求是地判案只是工作取得成效的第一步,要进一步化解各方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给百姓创造一个平定安宁的家园,才是他长远的目标,更是他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徐小新特别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始终坚持依法调解、化解矛盾、稳定社会的原则,许多因矛盾积怨的当事人双方经过他悉心有理的调解,最后都化干戈为玉帛。例如,在他审理的被告人钟某故意伤害一案中,由于各种原因,两名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导致被害人家属怨气极大,多次要求法院严惩犯罪分子,否则就上访。面对这情况,徐小新同志深知若案件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留下安全隐患,带来不良影响。于是,他进一步翻阅卷宗,从案件着手,先找到被害人做安抚工作,建议他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接着又找到被告人家属,反复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终于双方家属被徐小新同志的诚心所感动。最后,被告人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2万元,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均服从法院判决。这宗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案件,在徐小新同志巧用法律、耐心调解下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学法懂法、日臻完善,法律“锐剑”促提高

 

从学生时代到参加工作身份的转换,徐小新深深地感到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因为他知道,法官对法律知识掌握不牢,就难以做到公正、准确地办案。只有争做“学习型”、“知识型”的法官,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新需要,准确果断地把握法律的天平,维护公平正义。

参加工作后的徐小新,一边善于从工作中总结提高自己,一边想方设法挤出时间学习,他充分发扬“钉子精神”,把身边的同志当良师、作益友,经常向从事审判工作的同志虚心求教,苦心研读法律知识。2007年,他以390分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并以此为新起点,继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钻研。谈起徐小新同志的学习印象,有些同事说,“不管在办公室还是在他家,他的桌面上总是叠满法律书籍”、“他坚持每天读书学习,风雨不改”。2009年,徐小新调到刑庭后,他特别制定了学习计划,采取三个途径来加强刑事法律知识:一是加强温习刑法知识,全面掌握刑法精神;二是坚持旁听刑庭其他同事以及上级法院的庭审,积累实践经验;三是虚心向有经验的老大哥请教业务知识,大胆向法官请教问题、提出疑惑,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做到精益求精打下了基础。

 

爱法在心、彰法为民,法律“亮剑”新领航

 

若你问徐小新同志,是什么使得他始终坚持八年如一日地奋斗在法院工作第一线,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只因一份热情、一份执着。

在法院工作八年,徐小新同志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以及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廉政纪律。两千多个日夜,他没有申请休过一天假,考勤登记簿里记载着的是他全勤的记录,双休日和晚上亮着灯光的办公室里,是他加班的身影。“白加黑”和“五加二”是他工作的常态。由于刑庭只有2名书记员,他所办案件的法律文书,全由他一个人录入、整理、打印。从书记员到审判员,从不见他埋怨一声、叫苦一声、喊累一声。他说:“年青人要有干劲、韧劲、冲劲,要善于在挑战性的工作中激发干劲,在繁而杂的琐事中磨炼韧劲,在职业激情和百姓的肯定中鼓足冲劲。”因着这三股劲儿,徐小新一方面当好庭长的左右手,积极协助庭长开展工作;一方面充分发挥年青人蓬勃向上的精神,团结同事,广泛交流,共同成长,使刑庭成为了一个温暖的大家庭、一个具体坚强战斗力的集体。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徐小新也深知做一名新时代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他将继续不断学习新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行动指南,真正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