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理非法鱼塘 保卫湛江“水缸”
发布时间:2013-10-16 10:54 已浏览:1027 作者:研究室 来源:廉江市人民法院研究室
10月9日,我院组织50多名警力强制执结一宗土地侵权纠纷案,通过依法执行有力地支持了鹤地水库水质保护和环境整治行动。廉江市维稳中心、河唇镇维稳中心、河唇镇司法所、河唇镇派出所派员协助执行,我院执行局李锦海局长现场指挥执行,湛江市有关新闻单位到现场采访报道。
申请执行人湛江市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与被执行人廉江市河唇镇河唇村委会、吴杰正土地侵权纠纷一案,经本院审理作出判决,限被执行人拆除鹤地水库蔓头夹非法围库造塘光眼垌、牛牯角垌、合掌垌、消眼涵等设施,恢复原状,并将鱼塘交还给申请执行人。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我院法官组织河唇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多次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劝其自觉清除上述塘基及其他设施,退还鱼塘给申请执行人,但双方当事人对执行范围持不同意见。经做运河管理局思想工作,运河管理局同意清除河唇镇太平公路边第一口鱼塘的消眼涵,六张网箱及水面上的鸭寮。但被执行人只是自行拆除上述六张网箱,其他设施拒不拆除。
我院决定开展强制执行行动,制订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并将相关的案情以及所拟定的执行方案专门向市委、政法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等有关部门作了汇报。在当天的执行过程中,我院充分发挥了司法智慧,指挥得当,部署周密,并配备强大警力,依法强制清理非法鱼塘,疏通过底涵,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还鹤地水库一湾碧水。(廉江市人民法院研究室 201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