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高度重视,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同时,大力探索实践未成年犯延伸帮教工作,逐步形成了较完整的帮教管理机制。
一是到少管所开展帮教活动。我院积极与少管所联系,定期到少管所开展帮教活动,了解未成年犯的改造情况,协助少管所做好帮教、改造工作。近日,我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叶一文携同少年法庭法官杨方宁、陈文佳和书记员梁成虎一行四人到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看望方某悦等五名未成年犯,开展一次特别的帮教活动。法官们积极了解未成年犯的思想、学习、劳动等情况,对少年犯们思想上的疙瘩、迷惑以及提出的问题进行劝解、疏通、引导和解答,有效消除了他们的顾虑和担忧。其中一名刑期将满的未成年犯黄某聪,及时向法官们咨询如何回归社会、重新融入社会的问题,法官们耐心地为他作出详细的解答。 面对法官们的殷切关怀,失足未成年犯十分感动,并向法官们表示一定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来报答家人和社会。
二是召集未成年犯家属召开座谈会。我院定期召集未成年犯家属召开座谈会,加强家属、未成年犯和法官之间的沟通交流,向家属们了解未成年犯改造情况,向家属通报到少管所看望未成年犯时所了解情况,敦促被收监未成年犯的家属及时探视。近日,少年法庭法官们在省少管所回来后,立即召集此次在省少管所回访的五名少年犯的亲属到我院召开座谈会。法官们把这次对未成年犯的情况向家属进行通报,并建议家属们多下功夫关心未成年犯,定期到管教所看望未成年犯,配合少管所做好帮教工作。其中一名家长,自其儿子颜某某以强奸罪被判处刑罚送至省少管所服刑后,从未对其进行过探视和过问。法官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对这位家长教育、指导,使这位家长深刻认识到错误,该家长当即表示将尽快前往探访儿子。
三是创新对非监禁刑少年犯回访帮教措施。少年法庭法官定期到非监禁刑未成年犯家中走访,了解未成年犯的生活和教育情况;不定期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进行电话回访;建立“心灵家园”QQ群,由法官在线为未成年犯解疑答惑;对具备就学就业条件的判处非监禁刑少年犯,我院就其安置问题积极与劳动、教育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其顺利就学、就业。
四是多方协调联动到位。我院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与村(居)委、司法局矫正部门等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未成年犯所在村(居)委会、司法局矫正部门等社会资源,针对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共同协调对缓刑犯进行有针对性的回访帮教。近日,我院安铺法庭与安铺镇司法所联合举办安铺镇社区矫正对象法制教育活动,20多名安铺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到该活动中,其中有不少未成年犯。此次的法制教育活动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安排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除草公益劳动,培养他们正确的劳动态度和观念,在公益劳动中体会到劳动的光荣;第二部分在安铺法庭召开社区矫正对象法制教育讲座,就如何预防重新犯罪等角度深刻分析,并讲解刑事法律缓刑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缓刑犯的法律知识和提升了缓刑犯的改造意识。
(廉江法院研究室 201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