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医患纠纷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宗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对结果非常满意,并对我市医患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及时为他们解决医患纠纷表示感谢。
2015年12月10日患者许某某因“孕20周,B超发现稽流产1天”,入住廉江市某医院接受治疗,并于第二天进行剖宫产取胎等手术,术中因出血较多,病情危重,转至重症医学科继续抢救治疗,于2015年12月27日经抢救治疗无效死亡而引发了医疗纠纷。许某某家属要求医院赔偿精神损失费、小孩抚养费等费用过高,医院无法满足,于是许某某家属到医院“闹事”,严重影响了医院的秩序。
2016年1月7日,双方来到廉江市医患纠纷诉前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中心受理该案件后,我院驻该中心陈昭武和杨润燕法官积极给许某某家属方做思想工作,向其解释相关的法律知识并进行劝说,并积极与医院领导协调。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协议:由医院一次性支付许某某家属共计302747.2元(由医院代支付的医疗费202747.2元,赔偿金100000元)。医院方当天下午就把钱交到患者家属手中,持续了十天的医闹事件圆满结束。(廉江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