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带案下乡”执行案件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6-12-07 15:33    已浏览:1101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总体目标,全面强化各项执行工作和继续深化执行机制改革,1128日上午,我院召开带案下乡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动员大会,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上,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锦海宣读《廉江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带案下乡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是在专项活动期间,对在青平、塘蓬、安铺、石岭人民法庭辖区内有条件执行的未结涉民生案件执结90%以上;设立的领导小组组长由我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锦海担任组长,执行一庭庭长罗家斌、执行二庭庭长陈旺、综合办主任李浩任小组成员;指出专项活动时间是201611252017225;制定了详细有效的活动措施:一是厘清积案,由执行局彻底摸清案件底数,特别是重点排查涉民生案件;二是在当地乡镇,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进行公开曝光,形成社会舆论高压;三是与当地镇政府和村委会建立联动机制,及时有效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和去向;四是采取++无间隙的高压办案态势,对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坚决对其采用罚款、拘留和搜查等强制措施;五是对情节严重的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将利用公诉、自诉两种渠道方式追究行为人的拒执罪责任。(201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