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廉江法院女法官们联手化解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赠送锦旗感谢
发布时间:2017-02-28 21:39    已浏览:1003    作者:研究室    来源:廉江市人民法院

春节前夕,一面写着“专业知识精湛,廉洁奉公爱民”和一面写着“厚德重法、专业敬业,仗义执言、为民解忧”的锦旗分别送到廉江市法院刑庭女法官黄祖娟和民二庭女法官黄妍娃的手中。送锦旗的是一宗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的同一当事人。


20156月一天,彭某文酒后无证驾驶一辆小轿车(车主是其儿子彭某琰)从河唇镇慢头夹村往吉水镇方向行驶,行驶至高坡顶村路段与右侧路边的水缸相撞,后车辆冲到左侧路面与对向林某浩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林某浩、林某芊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彭某文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林某浩、林某芊无责任。后因民事赔偿问题,林某浩、林某芊于2016126彭某文、彭某琰父子告上法庭。被告彭某文因醉驾且无证驾驶发生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检察机关指控犯交通肇事罪,于201611向廉江法院提起公诉。

廉江法院民二庭女法官黄妍娃审理该起案件的民事赔偿纠纷。黄妍娃法官经审理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原被告提交的证据等认定彭某文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林某浩、林某芊无责任,且肇事轿车在华安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因此判决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赔付林某芊、林某浩损失人民币12万元;判决彭某文赔付林某芊、林某浩损失人民币8.6万元;判决彭某琰赔付林某芊、林某浩损失人民币5.1万元。判决生效后,彭某文及彭某琰拒绝履行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

此时,关于彭某文被检察机关指控犯交通肇事罪的刑事案件正在审理中。受理此案件的刑事女法官黄祖娟经了解案件后,与民二庭女法官黄妍娃多次联手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黄妍娃法官主要是从相关法律法规做彭某文父子的思想工作,让彭某文父子认识到判决的合情合理合法,黄祖娟法官积极说服彭某文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以争取被害人的谅解。最终在春节前夕,被害人拿到了彭某文、彭某琰父子支付的民事赔偿款,被告人彭某文犯交通肇事罪,因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考虑到判处缓刑对其居住社区没有重大影响,于近日被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至此,该交通事故纠纷得到化解,彭某文终于可以回家过一个团圆年。彭某文父子为了感谢两位女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因此分别向她们送上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