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人大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4-24 10:36    已浏览:1005    作者:廉江市人民法院    来源:研究室

廉江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331在廉江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廉江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建强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我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十三五”规划实施,深入推进平安廉江、法治廉江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审判质效有了新提升。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4820件,增长11.34%;办结4798件,增长14.70%。收案数和结案数创近年新高,均居湛江市基层法院第一。反映审判效率的多项办案指标进步明显,反映审判质量的上诉发改率、信访投诉率等保持低位运行。

——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工作,首批28名入额法官顺利产生,并以入额法官为核心,组建新型审判单元运作办案。

——司法公开取得新突破。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建设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工作机制。全面完成机关和中心法庭数字化建设。

——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其中,安铺法庭被评为“湛江市青年文明号”;安铺法庭徐小新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青平法庭刘志辉被评为“湛江市最美基层法官”。我院被湛江市委确定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示范单位。

一、公正司法,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全年新收刑事案件770件,办结774件(含旧存),同比分别增长0.65%6.61 %。依法严惩暴力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绑架等案件147件。继续保持对涉枪、涉赌、涉毒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涉枪犯罪案件14件、开设赌场案件76件、毒品犯罪案件240件。正确适用《刑法修正案(九)》及司法解释,妥善处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如审结市水务局张某某等6人玩忽职守、集体受贿案,以及横山镇盐关村委会陈某等5人集体骗取国家种粮补贴案。抓好大案要案审理,审结雷州麦小府、麦小雄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完善“圆桌审判”方式,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少年法庭法官前往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回访帮教活动,努力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年新收民商事案件2628件,办结2603件,同比增长9.5%12.39%。妥善处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审结侵权纠纷、合同类纠纷等案件1790件。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755件。坚决反对家庭暴力,依法向当事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引导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依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2件。杨成等60名职工与廉江市美达尔化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重审案得到依法处理,双方均表示服判,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依法审结市财贸水泥厂破产案,石城水泥厂等破产案件的审理正在积极推进。

多措并举力破执行难题,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320件,执结标的2.3亿元。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带案下乡”执行等专项活动,共清理积案118件,执行到位金额1120万元。开展执行案款清理活动,共清理发放标的款1014万元。强化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建设,重点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决行为。全年实施民事拘留42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人。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依法曝光“老赖”信息,并将665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处处受限,迫使其中30人自动履行债务200多万元。

二、能动履职,切实提高司法为民水平

持续改进诉讼服务。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在立案大厅设置电子屏幕公告栏、触摸屏,方便当事人查询诉讼信息。推行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阅卷等便民服务,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绝大部分案件当场立案,有效解决群众立案难问题。

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打造阳光法院。全面完成机关和中心法庭10个高清数字法庭建设。推进裁判文书公开,累计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3761份,居湛江市基层法院前列。加强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加强司法新闻宣传,拓宽司法公开渠道,与《湛江晚报》等市级媒体合作,推出多期“以案说法”栏目。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前联调工作,全年参与诉前调解案件514件,调解成功482件。强化“诉访分离”,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6件,办结50件,其中院领导接访11件。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作用,分别在河唇镇和高桥镇挂牌设立鹤地水库旅游巡回法庭鹤地水库旅游审判点高桥红树林旅游巡回法庭,助力打造廉江诚信旅游。

强化司法救助工作。积极开展对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困难申请执行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0.2万元。对135件案件批准缓交诉讼费86万元,让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三、科学发展,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完善司法责任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司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批审核,实行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负责制。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探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实行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推进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0名,推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形成较科学的配置比例,提升整体办案效能。进一步加大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和办案指导,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为法官和合议庭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

落实法官员额制。经过考试考核、严格遴选,全院28名法官进入员额,成为首批入额法官。入额法官知识、年龄结构明显优化,绝大部分来自审判一线,具有过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改革过程中,注重政策解读和思想引导,队伍总体保持稳定。

统筹做好改革配套工作。根据上级对改革阶段性部署,完成法官职务套改以及入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工作。完成法院资产清理、经费预算编报等工作,成功向人财物省级统管工作过渡。

四、强化管理,着力抓好法院队伍建设

持之以恒加强政治素质建设。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功举办庆祝建党95周年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文艺晚会,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结合学习教育开展“送法下乡”“巡回审判”等司法便民活动,被湛江市委确定为学习教育示范单位。举行首批入额法官宣誓仪式,提高法官职业责任感和尊荣感。

持之以恒抓好司法能力建设。与高等院校合作,对干警开展全员培训,先后派出8批次干警分别到西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等院校培训学习。成功举办两期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业务专项培训,由院、庭领导授课,提高审判辅助人员的业务技能,以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需要。

    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干警的风险意识、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开展审务督察12次,对干警纪律作风进行日常性监督。建立谈话提醒制度,院、庭领导不定期约谈部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对轻微违规违纪问题开展批评。对群众举报投诉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对存在问题的依规依纪处理,没有问题的及时澄清。

2016年,我院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定期向人大法工委、政协办公室发送法院工作信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观摩、见证执行、视察工作和参与座谈等活动60余人次。对市人大常委会批转的信访案件以及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加强跟踪督办并及时回复办理结果。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深深感到法院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审判执行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二是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管理监督、法官职业保障等需进一步完善;三是队伍的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四是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展望

2017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湛江市委、廉江市委全会以及本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建设环北部湾县域中心城市的宏伟蓝图,立足审判执行,坚持公正司法,狠抓改革落实,打造过硬队伍,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为全面推进廉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勇担使命服务发展大局配合“飓风2017”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金融领域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倡导诚实守信,维护公序良俗。依法促进“僵尸企业”清理,增强投资人投资危困企业的信心。加大执行联动力度继续采取各种措施曝光老赖,全力制裁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

健全机制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抓紧补充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不断提升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完善各类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激发队伍活力。

正风肃纪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确保党在法院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查找、整改问题。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提高和改进干警的司法作风。

突出民生践行司法为民继续开展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建设以及便民利民设施建设。健全等候区、判后答疑窗口、院长接待室、诉讼服务网等窗口建设。继续推行巡回审判,深入社区乡村及时就地化解矛盾,不断加大校园普法力度。

力求创新打造智慧法院尽快完成审判法庭音视频同步上网,充分运用庭审直播网及户外电子显示屏,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组织干警进行信息化运用培训,提升干警新技术、大数据应用水平。依托司法大数据为一线办案法官提供案件判决参考意见和智力支持。

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硬标准,不断创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拓展司法公开渠道,努力打造移动互联网时代的“阳光法院”。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把握改革机遇,加足马力,忠诚履职,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抓好措施落实,稳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努力创造新业绩,实现新发展,为我市争当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排头兵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廉江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人员分类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四五改革纲要”中提出,要“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根本原因是为了顺应司法规律、推进法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以此保障一线办案法官的数量,并使优秀法官能够真正充实在办案一线。

2、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宽”就是对于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要依法从宽处理。“严”就是对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3、圆桌审判:是少年法庭设置的一种形式,法官开庭审理案件与公诉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同处一张圆桌,强调了关爱与严肃并重的氛围。

4、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及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继续发生,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审查后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裁定。

5、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人民法院可分别建立由民事、刑事、行政等审判领域法官组成的专业法官会议,为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合议庭认为所审理的案件因重大、疑难、复杂而存在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的,可以将法律适用问题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讨论。专业法官会议的讨论意见供合议庭复议时参考,采纳与否由合议庭决定,讨论记录应当入卷备查。

6、法官员额制:即法官的编制限额。即从编制上确定法官数量的制度,它是法官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目的是通过控制法官数量等措施,促进法官队伍精英化、专业化,提高法官队伍素质。

7、五个过硬: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五个过硬”,即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8、四个意识:2016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首次公开提出“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9、有关统计指标的说明:

1)上诉发改率:“发”指的是发回重审案件,“改”指的是改判或者部分改判案件,上诉发改率就是指这两类案件占全部上诉案件的比率。

2)信访投诉率:来信来访、投诉案件数占生效案件总数(包括执行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