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 江 市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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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廉江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建强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按照市十五届人大各次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连续5年被评为湛江市基层法院综合考核“优胜单位”,先后两次被记集体二等功,并获得“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此外,党建工作、机关作风建设、文化建设、“排头兵”竞赛、清案工作、“三打两建”、信访、调研、扶贫等方面工作先后获得县级以上表彰16次。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院案件逐年大幅增长,审判执行任务繁重,共受理各类案件18485件,办结17532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33.9%和29.82%。每年受理和办结的案件数均居湛江市基层法院前列。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67件,判处罪犯3710人。积极参与“三打两建”、“两打两禁”和“3+
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0231件,诉讼标的金额达13余亿元。妥善处理家事纠纷,促进家庭和睦,依法审结离婚、赡养、继承等家事案件3120件。坚决反对家庭暴力,依法向当事人发出人身保护令。发挥商事审判对市场行为的规范、引导和调节作用,依法审结买卖、民间借贷、金融保险、租赁、建设工程等合同类案件4503件。保护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犯,依法审结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权属、侵权类案件2420件。依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20件,兑现民工工资、伤残保障、社保资金等1000多万元,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倡导依法行政氛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2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32件。以沟通、协调、服务、调整为工作原则,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化解一批涉及治安管理、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行政纠纷,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改革要求,从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生效裁判权威。执结案件4352件。执行标的额4.6亿元,比前五年提高一倍多。开展涉民生、涉党政机关债务、涉金融债权案件等专项行动,清理执行积案。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与有关部门建立“点对点”查控机制,提高财产查控效率。强化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建设,公开曝光“老赖”531人,纳入失信名单2094人,给予罚款、拘留265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9人。抓好大案要案执行,成功执结一批涉及土地房屋等群体性案件。执结历时多年的广州“金沙花园”系列案,84套抵债房屋全部移交买受人,被省政法委评为“全省维稳成功案例”。执结车板镇龙头沙村民小组与部分村民土地纠纷案,将被私人占用多年的200多亩林地成功交还村集体,彰显法律威严。
强化审判管理措施,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将信息化和数据应用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基本方式,及时发现和改进审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强化审判质量监督,实现案件质量、庭审、裁判文书“三评查”常态化,共评查案件502件、庭审49场、裁判文书700多份。在案件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各项办案指标呈良性发展态势。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0%以上。一审上诉发改率、信访投诉率等呈逐年下降趋势。办案综合监控指标连续五年为湛江市基层法院最佳。
二、立足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全局,认真谋划法院工作,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依法保障和促进廉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推进法治廉江建设。落实《法治廉江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按时总结汇报。开展普法送法活动,参与禁毒、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72场,选派法官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43次,向中小学生赠送普法书籍400余册,指导学生开“模拟法庭”。与《湛江日报》《廉江政参》等报刊合办“以案说法”20多期。结合司法办案就如何规范内部管理、预防法律风险等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07件。
保障服务经济发展。加强公司清算与破产审理工作,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审结公司破产清算案件6件,清偿债务1029万元,协助安置职工2000多人。办结第二水泥厂破产案,为华润水泥项目落户廉江创造条件。财贸、石城水泥厂破产案正在稳妥推进。依法严惩经济领域犯罪,审结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案件191件315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以及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假冒注册商标、非法采矿等案件21件49人,促进创新、绿色发展。指导和处理拆迁案件,解决多宗“钉子户”问题,保障市政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廉江二中旧房拆迁案件的办结,使体育馆建设得以按时完成。
践行司法公正为民。与有关部门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诉前联调工作室成立至今已成功调解各类纠纷2000余件。在全省率先成立医患纠纷诉前调解中心,专门指导和调解医疗纠纷,相关经验做法于2014年被湛江中院在全市法院介绍推广。在社区试点设立“法官工作室”,就地调处纠纷,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推进信访工作改革,成功化解多宗信访积案难案,多次被评为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效解决群众立案难。完善司法救助机制,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累计缓、减、免诉讼费271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2万元。
三、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工作机制
五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我院认真落实上级统一部署,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成效显然。
试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组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新型审判单元,明晰审判职权配置,落实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安铺法庭被确定为全省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五个中心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率先完成。改革案件审批制度,院领导直接参与一线办案,切实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根据全省第二批法官入额遴选工作的部署,于今年5月份启动法官入额遴选工作。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业务考核、组织考察等严格程序,目前已经产生28名入额法官,已得到省法院入额确定。
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强化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机制。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内外联动机制,提高执行快速反应能力。改革司法拍卖方式,重点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引用诉讼程序的“繁简分流”模式,快速办理简易案件,集中力量审理重大疑难案件。
统筹做好改革配套工作。根据上级对改革阶段性部署,完成入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及晋升工作。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聘任合同制速录员,优化审判辅助人员结构。完成法院资产清理、经费预算编报等工作,成功向人财物省级统管工作过渡。
四、着眼能力作风,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五年来,我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争当合格党员和合格干警。队伍中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者”王灼诗、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徐小新、湛江市“最美基层法官”刘志辉等先进典型。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出打造“学习型法院”目标,制定教育培训五年规划,组织干警学习新法、参加业务培训,邀请上级法院业务专家授课。定期举办“业务交流学习会”,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实施岗位练兵制度,定期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案件点评、书记员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审判业务水平。针对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组织调研,完成省、市级法院重点课题5项。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大力整治“四风”问题。深入整治“六难三案”,确定重点整治内容,全面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编制“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建立廉政监察专员制度,实行任职回避“双备案”。通过专项检查、审务督察、网络举报等方式,拓宽发现违纪违法线索渠道,加大办案和责任追究力度。
五、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五年来,我院坚持“服务审判,保障有力”的原则,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诉讼服务条件,为推进审判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完成办公新址搬迁,改善司法环境。积极组织协调,争取各方支持,顺利完成新审判综合楼建设,并于
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建成集信访、立案、调解、咨询、自助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安装触摸查询屏、LED电子显示屏,开通12368诉讼电话热线和官方微博、微信。机关所有审判法庭和5个基层法庭全部实现数字化,具备庭上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和上网直播等功能。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推行诉讼文书电子送达,积极探索“互联网+司法”的服务模式。
完善中心法庭建设,提高基层保障水平。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将安铺法庭打造成为“示范法庭”。完善法庭安保设施,完成良垌、塘蓬、青平、石岭法庭围墙、安检通道、门禁系统等配套建设。切实抓好基层法庭文化建设,以宣传、公开栏为活动“窗口”,以文化长廊为“平台”,优化法庭工作环境,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司法为民的前沿作用。
六、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五年来,我院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完善接受监督机制,虚心接受人大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积极改进,促进公正司法。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先后就司法改革、刑事审判、信访改革等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加强与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密切联络人大代表,经常走访、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代表视察工作、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评查案件,举办相关联络活动60多场(次)。对人大监督、代表关注案件,及时办理并反馈结果。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接受政协常委会民主监督,定期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政协委员意见。经常与检察院交流,听取不同意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推进司法公开,拓宽监督渠道。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居湛江市基层法院第一。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审判公告、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先后对7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进行微博庭审直播。运用电子公告屏、触摸屏等设施在立案大厅、审判大楼对审判信息进行公开,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让司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推进司法民主,实现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在册陪审员63人,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70 %以上。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理解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五年的坚守,让我们更加坚定;五年的努力,让我们更加坚强;五年的收获,让我们更加坚信。回顾过去五年,我们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办案压力特别是执行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少数干警的司法能力水平不高,尤其是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还要不断提升;个别干警的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欠佳,缺乏改革创新精神;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就如何加强依法行政所提出的建议不多等等。对此,我院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的工作设想
今后五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廉江市争当粤东西北经济振兴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司法办案。紧紧抓住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完成各项审判执行任务。依法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严惩腐败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和激励创业创新,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狠抓执行规范化建设,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努力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二是继续服务经济发展。切实增强司法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服务保障廉江经济发展。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妥善审理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依法引导、支持和保护有利于县域经济新跨越的活动和行为。及时处理涉重大项目纠纷,协助有关部门解决法律难题,保障全市各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将在河唇挂牌设立“鹤地水库旅游巡回法庭”,并在鹤地水库旅游区设置“鹤地水库旅游巡回审判点”,为我市诚信旅游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继续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机构的联络,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议案,不断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
四是继续深化法院改革。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决定和最高院“四五”改革纲要,围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做好法官入额选任之后人员配置、轮岗交流等工作,科学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组建规范高效的审判团队,提升办案质效水平。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细化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各类人员职权行使方式,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五是继续推进司法为民。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手机客户端和短信主动推送服务,推广电子送达方式和网络司法拍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强化执行工作,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坚决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加强法治宣传,组织开展法官进社区、进行业协会、进校园活动,让司法更加“接地气”。
六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多元化教育培训,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防止外部和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完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激励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新的要求。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社会稳定发展的责任更为重大,任务更为艰巨。我们深知,群众的期盼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代表的建议就是我们改进的重点。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把廉江建设成为环北部湾县域中心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
《廉江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三打两建”专项行动:
2、“两打两禁”专项行动:指重点打击“两抢一盗”、打击农村恶势力、禁毒、禁赌专项工作,“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盗窃(包括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等三类多发性侵财案件。
3、“3+
4、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指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平等、共同承担案件审理、裁判的职责,解决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问题。
5、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审判权是指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判的一种国家权力,运行机制是指影响运行的结构、功能及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等因素所构成的体系。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核心,改革的重点在于解决审判权独立性不足、功能定位偏差等问题。未来的改革方向将是明确法官独立审判权问题,提高法官职业化程度;明确法院内部权力运行问题,限制院、庭长实行行政性的管理权,减少或取消对案件裁判结果的审批,落实承办人和合议庭办案责任。
6、法官员额制:即法官的编制限额。即从编制上确定法官数量的制度,它是法官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目的是通过控制法官数量等措施,促进法官队伍精英化、专业化,提高法官队伍素质。
7、“六难三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中明确“六难三案”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
8、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9、有关统计指标的说明:
(1)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数除以总结案数(包括延长审限后结案数)所得到的比率。
(2)服判息诉率:审结一审案件中不上诉案件所占比例。
(3)上诉发改率:“发”指的是发回重审案件,“改”指的是改判或者部分改判案件,上诉发改率就是指这两类案件占全部上诉案件的比率。
(4)信访投诉率:来信来访、投诉案件数占生效案件总数(包括执行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