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新,现任我院安铺法庭庭长。他从事法院工作十三年来,始终坚持用知识武装头脑、用实践指导学习,以“守法”的坚定促进社会公正公平,以“用法”的巧妙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学法”的渴望不断长知识增才干,以“爱法”的激情燃烧理想的天地。他认真办好每一宗案件,八年来共办结1000多宗案件,实现了快立、快审、快判、快执,所办案件上诉率低、无一改判。他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和判后释法工作,2016年办结的一百多宗案件调撤率达到70%以上,真正做到了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他扎根基层,2013年就住在法庭,服务群众,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好一方稳定发展,让当事人信任、人民群众满意。他坚持学习,勤于钻研,不断提升自己,增强能力并且用在具体工作的改革创新上,指导调解工作,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化解当事人的疑虑。他的勤恳苦干领导看在眼里,他的公正为民老百姓记在心里。2008年,该名同志被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011年被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评为“湛江市青年岗位能手”,2012年被湛江市总工会授予“湛江市五一劳动奖章”, 2013年分别被团省委评为“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被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佳法官”,2016年被推选为廉江市党代表,2017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除此之外,还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办案调解能手”、“办案突击手”等等。
通过学习,干警们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徐小新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坚持徐小新同志的 “四剑”:坚决守法、严肃执法,法律“利剑”显公平;巧妙用法、化解矛盾,法律“闪剑”护和平;学法懂法、日臻完善,法律“锐剑”促提高;爱法在心、彰法为民,法律“亮剑”新领航。做到“五个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相结合;与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相结合;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把向徐小新同志学习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立足本职,主动作为,改进司法作风,践行为民宗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忠诚履职,秉公办案,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要以徐小新同志为榜样,接力小新精神,一心为民、心系群众,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坚守信仰、追求公正,以优异的成绩和无私的奉献,践行党的宗旨,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