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终于拿到手了!”
攻克执行难,治赖有新招,
廉江法院有话说!
不听劝说!不予理睬!行政拘留后写下保证书释放后,不但不履行,还变本加厉。面对这样的被执行人,法院就拿他没办法了吗?近日,廉江法院猛药治赖,将一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后被执行人被廉江法院判决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这案子还得从5年前说起。2012年,被执行人林某道因一块位于廉江市石颈镇某土地的使用权属问题与申请执行人林某东发生纠纷。廉江法院作出的(2012)湛廉法民初字第59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该争议土地的使用权属申请执行人林某东所有,并判令被执行人林某道自行拆除涉案土地上的搭建物。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林某道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拆除涉案土地上的搭建物。万般无奈,申请执行人林某东只能向廉江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廉江法院于2012年12月28日受理立案执行,并于2013年1月11日向被执行人林某道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等,但被执行人林某道拒绝签收,且一直有能力履行而没有履行拆除搭建物的义务。执行法官会同当地党委政府等相关人员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林某道的工作,希望他能主动履行拆除搭建物义务,但其仍不予理睬。2013年5月14日,廉江法院作出公告并张贴于现场,责令被执行人林某道在2013年5月31日前迁出房屋,但至2015年7月1日,被执行人林某道仍然没有履行拆除义务,本院据此依法对被执行人林某道予以拘留。迫于法律的震慑力,被执行人林某道向廉江市人民法院提交保证书,承诺于2015年7月7日前履行判决书义务拆除涉案土地的搭建物并搬清。据此,廉江法院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林某道的拘留。但被执行人林某道在被释放后,仍顽固不化,没有将全部搭建物拆除,且间隔几个月后,又再次在涉案土地上搭建铁皮屋使用,气焰嚣张。对于林某道这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且存在严重失信的“老赖”,廉江法院决定重拳出击,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6年1月22日,被执行人林某道被公安机关立案刑拘,其家属迫于压力,将涉案土地上的搭建物全部拆除,并依法移交申请执行人,此案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很大震动。鉴于林某道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涉案土地上的搭建物已被拆除完毕,廉江法院判决林某道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紧握“拒执罪”利剑,惩罚老赖
为破解执行难,廉江法院除了紧握“拒执罪”利剑,还通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罚款等一系列措施惩治了一大批失信被执行人,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2016年以来,廉江法院通过LED屏幕滚动循环播放113名“老赖”名单,并到法庭、村委会公告栏张贴46名“老赖”名单,在“老赖”家门口精准曝光“老赖”信息,让“老赖”无处遁形,拘留63人,罚款8人 ,移送追究刑事责任5人,1人被判处拒不执行判决罪。39名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到法院履行债务1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