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第二次开展清理涉农信社金融债权执行案件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7-11-04 15:41 已浏览:890 作者:徐忠婵 来源:廉江市人民法院

工作会议现场
根据湛江中院《关于全市开展清理涉湛江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金融债权执行案件专项活动的通知及工作方案》和当前我市正在推进的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改制工作要求,乘着党的十九大东风,10月18日下午,我院与廉江农信社联合召开关于开展清理涉农信社金融债权执行案件工作会议。此次也是我院第二次开展清理涉农信社执行案件专项活动。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建强,执行局全体干警及廉江农信社理事长罗志等参加会议。

我院执行局副局长邹晨晖主持会议
会上,我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锦海宣读了《廉江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清理涉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金融债权执行案件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活动目标是清理完成有财产未结涉农信社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探索该类案件有效执行方法和措施,健全协助执行机制和执行信息反馈机制;
成立领导小组:由李锦海局长担任组长;
专项活动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提出工作要求:要求主动作为,用足用活强制措施,严明工作纪律,及时总结;
制定详细有效的活动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明确重点,狠抓落实;
三、全员参与,上下联动;
四、多措并举,加强宣传。

我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锦海宣读方案
廉江市农信社理事长罗志表示,廉江市农信社将加快落实农信社改制工作,认真梳理不良贷户信息,与案件承办法官加强交流,推动案件有效快速执结。

廉江市农信社理事长罗志讲话
李建强院长针对专项活动提出六点意见:
一、提高对该次清理涉农信社执行案件专项活动认识。该项活动是湛江中院统一部署的具体任务,也有利于推进我院正值开展“百日攻坚战”活动进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完成方案指定的目标要求;
三、加强对农信社的案件信息交流,探讨有效执行措施;
四、严肃执行,严厉执法,不畏惧社会压力和人情困扰,维护法律和生效裁判的权威;
五、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良性循环;
六、加大法律宣传,提高社会认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建强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