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手捧锦旗送法官 廉江法院公断受称赞
发布时间:2017-11-24 14:59    已浏览:726    来源:研究室

11月8日上午,刚下完一场大雨。此时一位年过花甲的老大爷在其亲人搀扶下慢慢走进法院大门。该院民一庭女法官潘玉霞快步走到大爷身边帮忙扶着大爷。

老大爷手捧一面锦旗,瘦长的脸庞掩饰不住激动的笑颜,其亲人也是面带笑容。老大爷口中还念念有词:“我要感谢廉江法院的法官,是你们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给了我这个退伍军人一个‘叶落归根’机会……”。

这位老大爷是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中的原告,名叫林某清,为表达对法院领导和承办人潘玉霞法官公正司法的谢意,特地制作了一封特殊的感谢信和一面写着“人民的好法官本色、一身正气公正办案”的锦旗送到该院领导和法官的手中。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建强、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灼诗、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缪汝金、党组成员、专职审委麦红亲自到法院楼下接过老大爷手中的锦旗。


原来,原告林某清与被告林某福共有三兄弟,1957年原、被告与大哥分家另食生活,原、被告及父亲一起生活。后原告林某清参军,并将参军领取的部分工资寄回家给父亲建房屋。1968年父亲建新屋三间,后加附屋两间,一共五间房屋。父亲去世后,原告与被告于2006年在村委书记的主持下,村委会四名干部的见证下,将祖屋以中间线为准分成两份。分给被告的祖屋已拆建成二层楼房,分给原告的房屋没有拆建。2016年3月,原告林某清欲回家返修老屋居住,受到被告的阻挠,原告遂申请镇政府、村委会干部调解处理,被告不但拒不改正,还私自请工程队将原告的祖屋推倒铲平。原告林某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廉江法院起诉,请求被告停止侵权,将原告分得的祖屋恢复原状后交回给原告居住。

承办法官潘玉霞接到案件后,为深入了解案情,与合议庭成员及法官助理庞宇清、刘乐亲自到争议地现场进行勘验,因被告情绪激动,去了三次争议土地勘验,才成功勘验并制作了视频光盘和三张平面示意图。在最后一次勘验过程中,被告林某福及其儿子对法院干警进行辱骂并阻挠,甚至用砖头投掷,导致其中一名女干警手臂受伤并流血。

案件审理期间,廉江法院在原告的申请下发出《通知书》,通知原、被告在案件审结前对争议标的保持现状,不得进行违法建设。因被告继续施工,该院作出《民事裁定书》,禁止被告在争议的土地上继续建房施工;但被告依然继续在争议土地上抢建,该院作出《决定书》对被告进行罚款10000元。

潘法官严把程序关,以公正司法,办铁案、精品案件为目标,合议庭成员对案件所涉及的当事人及证据材料逐一审查,严谨细致地开庭审理。最后,合议庭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依法及时作出了判决:限被告林某福立即停止侵权,拆除侵权建筑物,恢复房屋原状。

原告林某清在感谢信中提到:钦佩法官反复深入调查求实的负责任精神,钦佩法官不怕强硬威胁打骂的无畏精神,在案件审理中始终公开透明,公正无私,对判决深入辨法析理。为表达感谢之情,亲自给廉江法院领导和法官送上感谢信和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