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廉江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黑恶势力案件,被告人刘某冲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不上诉,目前案件已生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21日晚上,罗某朗(另案处理)打电话给莫某鹏(已判决),叫莫某鹏安排卖淫女给他们玩。莫某鹏拒绝,双方发生争吵,并约定在安铺镇某村牌坊处打架。在聚众斗殴一事发生后,莫某鹏认为是罗某冰指使人要和其争夺卖淫市场,遂和被告人刘某冲及其他人多次商量合谋,决定持枪报复罗某冰。2015年10月8日凌晨0时许,罗某冰在叶某敏住宅内闲坐,莫某飞等人遂到安铺镇龙莫村洪坡小学附近,取出事先藏在草丛中的两支枪并戴上蒙面帽、手套及穿上长袖外套后,驾驶摩托车窜到叶某敏住宅附近将摩托车藏好。莫某飞、林某武二人走到叶某敏屋门口,分别持枪朝屋内正在喝茶的罗某冰、周某、叶某敏等人开始射击,将以上三名被害人打伤后逃离现场。当天下午,莫某飞叫被告人刘某冲去到安铺镇里屋湾村深沟路口的草丛中将作案枪支拿走藏匿。经鉴定,被害人周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伤残八级;罗某冰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叶某敏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冲的家属对被害人周某进行了赔偿,被害人周某对被告人刘某冲表示谅解。
另查明,被告人刘某冲曾因犯抢劫罪于2003年12月19日被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冲与同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伤残八级,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刘某冲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通过家属对被害人周某进行了赔偿,取得周某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冲具有前科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刘某冲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近日,廉江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黑恶势力案件,被告人李某江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被告人表示不上诉,目前案件已生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江被黑社会组织拉拢,在社会上逞强争霸,肆意报复,非法敛财,先后实施了妨害公务、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在黑社会组织意志以内,2013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江与麦某府、麦某雄等人在KTV多次跟他人发生口角并对他人进行殴打,导致两人轻伤以上。在黑社会组织意志以内,2011年11月28日,因蔡某勇的妻子刘某玉来到雷州市某浴足中心洗足,由于浴足中心未及时给刘某玉安排技师洗足,刘某玉生气离开并告诉给蔡某勇。蔡某勇便纠集被告人李某江等十多人窜到浴足中心实施打砸,将浴足中心的门、窗、电视、台灯、茶几等物品打坏。经鉴定:被损坏的物品价值2147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江无视国家法律,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黑社会性质组织意志内,伙同组织成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轻伤;伙同组织成员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李某江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及故意伤害罪的部分罪行,对该部分罪行依法均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某江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