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廉江市首宗由监察机关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8-12-29 17:51    已浏览:593    作者:徐忠婵    来源:廉江市人民法院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一声脆响,12月28日上午,廉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廉江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添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该案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廉江法院受理的首宗由监察机关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该案由廉江法院院长李建强担任审判长,廉江检察院检察长刘真才出庭支持公诉。廉江市纪委监察委组织全市部分村干部到庭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检察机关指控,在2011年、2012年度廉江市某村委会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工作中,任该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刘某添作为验收小组成员,负责验收危房户新建房工作。该村委会有127户不符合申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条件,被告人刘某添却在明知这部分危房户的申报资料及照片是虚假的,不符合申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条件的情况下,仍加盖村委会公章,并上报该部分危改房资料,共骗取危改房改造补助资金达人民币190.5万元。2012年至2013年,被告人刘某添以村干部油费、电话费支出较大、需打点上级为由,提出向当年领取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危房户每户收取人民币2000元,先后共向35户危改户索要人民币6.9万元。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刘某添构成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性、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法庭宣布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