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同学聚会太夜留宿同学家,竟然惨遭同学弟弟强奸!在出租屋玩手机,竟然被隔壁租客翻阳台进来抢劫!交友不慎,只是拒绝朋友的宵夜邀请,却被朋友暴力胁迫,最终惨遇失身之祸。危险无处不在,廉江法院法官提醒广大女性要学会保护自己。
女生留宿同学家惨遭同学弟弟强奸
应邀到女同学家参加烧烤,因深夜不方便回家,决定留守同学家,竟惨遭其弟弟强奸,真是危险无处不在。2018年8月1日,被告人王某杰最终因犯强奸罪被廉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会结束,但对被害人樊某某的身心伤害却是一辈子。
2018年2月12日15时许,王某某邀请同学樊某某到其家中烧烤,王某某、樊某某以及被告人王某杰(王某某的弟弟,20岁)均参与烧烤。至当晚22时许烧烤结束后,因夜深不方便回家,被害人樊某某遂留宿在王某某家中。当晚23时许,被告人王某杰心生歹念,趁被害人樊某某独自在房间休息之际,窜入被害人樊某某留宿的房间,使用暴力强行奸淫了被害人樊某某。
廉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杰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参加同学聚会的女同学需增强防范意识,尽量选取白天时间参加活动。如果非得晚上时间参加活动,尽量早点结束活动回家,或者结伴参加,尽量避免单独赴会,不要随便在同学家留宿过夜,及时与家人或其他亲友通报情况并保持联系,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女子在出租屋被邻居翻窗进入劫财劫色
女子在出租屋玩手机,隔壁房租客从阳台爬进来劫财又劫色。但女子反抗还遭租客割伤喉咙。2018年8月,被告人温某某因犯抢劫罪,被廉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强奸罪,被廉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8年7月4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温某某在其租住的廉江市的302房内吞服止咳药水(含毒品成分)后,产生了到隔壁房实施抢劫的念头。于是被告人温某某便携带1把折叠短刀和1条救生绳,从其租住的302房北面防盗网逃生窗爬至隔壁303房被害人许某某住房的阳台处。被告人温某某发现被害人许某某正在房间内的床上看手机,便闯进房间持折叠短刀威胁被害人许某某,并用带来的救生绳捆绑被害人许某某的双手和上身。被告人温某某随即翻找被害人许某某挂在床尾的手袋,发现手袋里只有若干张百元现金钞票,嫌钱少就没有将钱拿走,接着被告人温某某又威胁被害人许某某解开手机密码,让其查看被害人许某某手机内微信钱包以及微信捆绑的银行卡,但发现只有60多元余额,便将手机放在一边。此时,被告人温某某见被害人许某某只穿着睡袍和内裤,便顿生奸淫被害人许某某的意图。被告人温某某用毛巾堵住被害人许某某的嘴,持折叠短刀威胁,后对被害人许某某实施了奸淫。奸淫完毕后,被告人温某某在对被害人许某某松绑的过程中,被害人许某某乘被告人温某某不备挣开控制欲往门口跑,并大喊救命,被告人温某某见状再次持刀上前阻止被害人许某某,二人在推扯的过程中,被告人温某某持刀刺伤被害人许某某的颈部,导致被害人许某某颈部受伤流血,被告人温某某见状便逃离现场。当日4时许,被告人温某某逃到廉江市格莱美娱乐城后,报警称刺伤人要投案,后被公安人员带回公安机关处理。经鉴定,被害人许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廉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某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入户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又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对被告人温某某,应当数罪并罚。在本案中,被告人温某某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其所犯抢劫罪的主要犯罪及强奸罪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温某某在实施抢劫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依法应当减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根据被告人温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其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建议:女生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房子租住,入住前须了解屋主和邻居情况。租住的房间的窗和阳台必须安装防盗网,防止坏人乘机翻窗进来。离家或睡觉必须关闭门窗。
两名女子被朋友拳脚威胁被奸淫
两名女子因晚上与朋友在烧烤档饮完酒后,拒绝朋友继续吃宵夜等邀请,竟遭遇朋友暴力威胁,最终遭遇失身之祸。2018年11月,被告人黄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廉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7年10月17日晚,被害人郑某某、某静与她的朋友在廉江市某烧烤档饮酒。23时许,被告人黄某某通过微信联系,得知郑某某等人在该处饮酒后,便带着刘某某、陈某某先后去到该处一起饮酒。至次日凌晨2时许,被害人的朋友均先后离去,仅剩下上述五人在场。此时,黄某某提出要两被害人跟随其到廉江市某酒店食宵夜和水疗,但两被害人不同意。于是,郑某某便结账准备驾驶电动车搭某静回家,此时,黄某某强行坐上郑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后座,刘某某和陈某某则驾驶另一辆摩托车尾随。当电动车行至廉江糖厂十字路口时,由于黄某某的拉扯导致翻车,黄某某和两被害人均跌倒在地上,黄某某便借酒意大肆谩骂某静,某静打了一巴掌给被告人黄某某,后被告人黄某某对某静拳打脚踢,刘某某见状亦上前殴打某静。此时,郑某某想打电话求助,但被黄某某强行没收了手机。黄某某、刘某某继续殴打某静直至其跪在地上求饶才手。同时,黄某某和刘某某还威胁两被害人,如果不听从安排还会继续殴打。后郑某某、某静只好跟随黄某某、刘某某和陈某某三人到某酒店的五楼餐饮部吃宵夜,在吃宵夜期间,黄某某叫刘某某帮其开了一间客房。食完宵夜后,黄某某要两被害人一同搭乘电梯上到客房,黄某某带两被害人入房后,便叫刘某某和陈某某离开。随后,黄梓峰便叫两被害人脱光衣服与其发生性关系,两被害人害怕若不顺从黄梓峰,黄某某会继续对其实施暴力,便任由黄某某摆布,黄梓峰先后对郑某某和某静实施了奸淫。
廉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目无国法,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因此根据被告人黄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其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建议:社会复杂,女子不但交友须慎重,更不应该深夜随便与异性朋友出外喝酒。如遇到危险,应抓住任何合适时间求救,避免惨遭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