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法院宣判一起特大网络开设赌场案 涉案3000多万元,9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0-01-10 11:37    已浏览:695    作者:徐忠婵    来源:廉江市人民法院

 动动手指就可以在网上开设赌博网站,接受参赌人员的六合彩、七星彩、排列五等私彩赌博投注,并从中“抽水”获利。近日,廉江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犯罪案件,莫某某等9名被告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二个月不等,并处20万至1万元不等罚金。目前案件已生效。


 自2016年底,被告人莫某某利用郑某某(在逃)提供的多个赌博网站以及大股东账号,陆续发展被告人李某某、黄某某、钟某、庞某某、肖某、龙某某、林某某、王某某等人成为代理、会员等不同级别的下线,通过下线接受参赌人员的六合彩、七星彩、排列五等私彩赌博投注。下线通过赌博网站将赌博投注报给上线,并通过赚取上线返还的“水钱”获利。上、下线之间每周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进行赌资交收。9名被告人交收赌资金额累计达3300多万元。缴获和冻结赌资70多万元。

 廉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莫某某、李某某、黄某某、钟某、庞某某、肖某、龙某某、林某某、王某某等9人以营利为目的而开设网络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以案说法:

开设赌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立网络赌博网站也属于开设赌场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法官提醒:借助于虚拟网络平台开设的赌场,与传统实体赌场相比,不再受时间、场所、规模的制约,逐步呈现出全新的犯罪态势,其涉案人数、金额、社会危害都更大,希望被告人能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深刻的悔过,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远离网络赌博,珍爱幸福生活。